[轉(zhuǎn)] 中金所打“組合拳”抑制期指過度投機
8月25日獲悉,為抑制市場過度投機,防范和控制市場風(fēng)險,促進股指期貨市場規(guī)范平穩(wěn)運行,中金所打出了一套“組合拳”。
具體看,一是分步提高股指期貨各合約非套期保值持倉交易保證金標準。
自2015年8月26日結(jié)算時起,將滬深300和上證50股指期貨各合約的非套期保值持倉的交易保證金,由目前合約價值的10%提高到12%,將中證500股指期貨各合約的非套期保值持倉的買入持倉交易保證金,由目前合約價值的10%提高到12%。
自2015年8月27日結(jié)算時起,將滬深300和上證50股指期貨各合約的非套期保值持倉的交易保證金進一步提高到合約價值的15%,將中證500股指期貨各合約的非套期保值持倉的買入持倉交易保證金進一步提高到15%。
自2015年8月28日結(jié)算時起,將滬深300和上證50股指期貨各合約的非套期保值持倉的交易保證金再進一步提高到合約價值的20%,將中證500股指期貨各合約的非套期保值持倉的買入持倉交易保證金再進一步提高到20%。
二是調(diào)整滬深300、上證50和中證500股指期貨日內(nèi)開倉限制標準。自2015年8月26日起,將客戶在單個股指期貨產(chǎn)品、單日開倉交易量超過600手的認定為“日內(nèi)開倉交易量較大”的異常交易行為,進一步加強異常交易行為管理。
三是提高股指期貨日內(nèi)平倉手續(xù)費標準。自2015年8月26日起,將股指期貨當日開倉又平倉的平倉交易手續(xù)費標準調(diào)整為按成交金額的萬分之一點一五收取。(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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